温馨提示:历届毕业生若遗失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现有的政策下无法补办原件,学校仅能提供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补办证明书一旦生效,原件失效。
一、补证所需材料:
1、学校档案馆(藏书馆一层科技科109室)出具的 “学生成绩册”,“授予学士学位情况”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加盖档案证明专用章。
2、本人身份证、证书遗失声明及补办申请。代办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和证书遗失声明及补办申请、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
3、近期2寸蓝底、无边的正面免冠打印彩照两张,以及与此照片同一底版的电子照片(补证照片不能与原证书同一底版)。
二、补证流程:
1、持补证所需材料到学校综合服务中心53号教务处窗口,办理补证手续。
2、进行补办证书登记并领取“盖章单”。
3、持“盖章单”及“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到学校综合服务大厅31-33号党政办窗口,办理盖章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