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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成绩核查
2014-03-25

1、学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所在学院教务秘书提出试卷成绩核查的书面申请。
2、如查询课程为本学院开设,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本学院教务秘书与任课教师共同查阅试卷;如查询课程为其他学院开设,则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出具证明给开课学院,经开课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开课学院教务秘书与任课教师共同查阅试卷,并将查阅结果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
3、查询结果最终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反馈给学生本人。
4、经查询如发现确有阅卷错误或登分错误,教师应重新调整成绩,并经教师所在学院批准后向教务处提出成绩更改申请,具体流程参见《教师申请更改期末成绩办理流程》
。    

相关文件:《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期末考试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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