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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本科生参加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2021-03-16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知,学校将于近期选拔本科生参加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1、申请人应为艺术类专业(以申请攻读的专业为准)。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人在校内申请时,就必须提交一个学校的录取函复印件(不要提交多个学校的录取信),否则学校不予推荐。

3、我校推荐人数不做上限要求。

4、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5、成绩优良,已修的主修专业必修课程需全部及格(含重修及格)。

6、身心健康,无不适合在外学习的疾病史。

7、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能适应国外的学习和生活。

8、学生应有足够的经费来源承担在外学习所需费用。


二、校内选拔流程

(一)学生申请:3月22日上午8时截止

学生在“微人大——教务——本科生境外学习项目”中按系统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结束后,请将请将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系统内生成打印),语言成绩证明,获奖及科研、社会实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后退还学生)于3月22日上午11时前交至学院教务科。

(二)学院审核推荐:3月22日16时截止

学院(系)对学生的学习能力、身心健康以及政治思想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审核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确保真实,并将学院推荐表(系统内生成打印,加盖学院公章,由主管院领导签字),以及学生其他申请材料于截止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国际学习中心。

(三)学校选拔推荐

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学校将综合考察学生GPA、语言水平、综合素质等确定推荐名单。

(四)拟推荐名单公示

教务处根据评审专家组讨论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2天。

(五)拟推荐名单报送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由教务处报送国际交流处,并由其负责指导后续事宜。


三、注意事项

1、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完申请表后,请务必提交,报名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为准。

2、网申时必须具备外语成绩,向学院递交材料时需交纸质成绩证明复印件。(若无纸质成绩单,可提供网上成绩截屏打印件。)


四、联系方式

1、项目要求和派出事宜:国际交流处卢老师,62516909,studyabroadruc@ruc.edu.cn。

2、项目选拔事宜:教务处薛老师,62511150,ruc_iss@ruc.edu.cn。


附件:

1.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

2.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校级公派境外学习项目选拔办法


教务处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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