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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本科生于2024年秋季赴港澳地区高校交换学习的通知
2024-03-25

根据我校与港澳地区高校合作协议,学校将于近期选拔本科生于2024秋季港澳地区高校交换学习。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心健康,无不适合在外学习的疾病史。

3.学校应有与申请人主修专业(双学位实验班可视为两个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或项目可提供与学生专业培养方案相近课程,申请前请务必登录对方学校网站查询。

4.派出学生学习成绩优良,已修的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全部及格(含重修及格)。

5.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能适应外的学习和生活。

6.学生应有足够的经费来源承担在外学习所需费用。

7.留学生及港澳台地区学生不派往生源地项目。

二、选拔流程

1.学生申请:325日上午11:00-41日上午10:00

学生在“微人大-教务-本科教学一体化信息平台-境外交流-项目申请”中按系统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结束后,学生需将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系统内生成打印),语言成绩证明,获奖及科研、社会实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后退还学生)于41下午15:00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推荐:43日上午10:00

学院在“微人大-教务-本科教学一体化信息平台-境外交流-项目管理-学生申请审核”中对本院报名学生进行审核,并对学生的学习能力、身心健康以及政治思想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审核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确保真实,并将学院推荐表(系统内生成打印,加盖学院公章,由主管院领导签字),以及学生其他申请材料于截止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崇德楼东603

3.学校组织专家面试:410下午

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学校将综合考察学生GPA、语言水平、综合素质及所在学科专业,确定进入面试的学生名单,并组织专家进行面试。具体面试安排将于面试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

4.推荐名单公示

教务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推荐名单,并将名单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2日。

5.推荐名单报送

教务处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报送港澳台办公室,后续派出事宜由港澳台办公室负责。

关于学生选拔事宜,请登录教务处网站,认真阅读《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校级公派境外学习项目选拔办法http://jiaowu.ruc.edu.cn/gzzdhome/jxyxgz/3e5271d0e6be4c9d811c10b284e727fa.htm#bot)。

三、项目信息

序号

学校

名额

派出时年级

具体要求及备注

1

香港大学

5

大二、大三、大四本科生

1.学分不得低于3.5

2.非法学专业:托福iBT 93或雅思(学术类)6.5;法学专业:托福iBT 97或雅思7.0(各项不得低于6.5)。

2

香港城市大学

3

大二、大三、大四本科生

1.学分不得低于3.0

2.非法学专业:托福iBT79或雅思6.5;法学专业:托福iBT100或雅思7.0

3.校内宿舍随机分配,无法保证。

3

香港树仁大学

3

大二、大三、大四本科生

1.学分不得低于3.0

2.雅思6.0(各项不低于5.5);

3.经济学(荣誉)理/文学士(与英国莱斯特大学合办学位课程)不对交换生开放。

4

香港岭南大学

3

大二、大三、大四本科生

1.学分不得低于3.0

2.托福iBT79托福机考213或托福笔考550或雅思(学术类)6.0

5

澳门大学

3

大二、大三、大四本科生

1.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适应英语授课环境;

2.法学院大部分课程以广东话或葡语作教学语言,法学院无法跨学院选课。

、注意事项

1.报名系统中的申请志愿(主志愿)和调剂志愿须为同一批次的项目。

2.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完申请表后,请务必提交,报名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为准。

3.有外语要求的项目,学生申时必须具备外语成绩,且外语成绩在有效期内(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除外)。向学院递交材料时需提交纸质版语言成绩证明(若无纸质成绩单,可提供网上成绩截屏)。

4.派出时为毕业年级的学生,需确保在不影响正常毕业的情况下报名境外交换学习项目。同时,学生需同所在学院负责交换学习学分转换和毕业手续办理的老师保持沟通,确保境外交换学习期间所选课程可转换为本校课程学分,确保交换学习结束并返校后不影响毕业手续办理。

请登录教务处网站,认真阅读《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赴境外高校学习及专业性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http://jiaowu.ruc.edu.cn/gzzdhome/jxyxgz/b83e754b81ae49e7ae69bcf15a165b02.htm#bot)。

5.学生申请时应仔细研究相关项目要求,并与所在学院做好充分沟通,避免盲目申请。派出名单公示后因学生个人原因放弃(含派出后中途退出)的,学生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同类型的校级公派境外学习项目。

、联系方式

1.项目要求和学生派出事宜:港澳台办公室陶老师,82509639rucgangaotaiban@163.com

2.学生选拔事宜:教务处薛老师,62511150ruc_iss@ruc.edu.cn

3.学分转换事宜:教务处谭老师,62511055 jwc.jwk@r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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