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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2023创业训练项目的通知
2023-03-09

各学院(系)、书院及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自2012年起,学校正式启动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训练体系,该项目训练体系分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两个阶段。

为进一步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培养学生的自主创业能力,同时为广大本科生提供创业训练的教学实践平台,现面向全校2020级、2021级、2022级全日制本科生开展2023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自主申报(2023年3月13日-4月27日)

有意向申请创业训练项目的学生在充分了解各项政策后,确定一项创业主题(项目名称),附件: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团队负责人访问微人大教务/教务处→本科教学信息一体化平台:创新创业与科研基金进行登录系统填报(目前系统在测试中,预计3月10左右完成)。填报起止时间:3月13日00:00——427日24:00。

各学院(系)、书院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和指导工作,提醒学生登录本科教学信息一体化平台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

二、学院(系)、书院初审(2023年5月8日-5月15日)

各学院(系)、书院从教学秘书入口登录本科教学信息一体化平台:创新创业与科研基金,进入创业训练计划,查看申请本学院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材料信息,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项目初审工作,并确定通过审核的推荐项目名单及项目推荐排序

确定通过审核的推荐项目名单应在学院(系)、书院公示不少于3天。

三、学院(系)、书院推荐(2023年5月16日-5月21日)

各学院(系)、书院登录本科教学一体化平台,访问创新创业与科研基金模块,进入创业训练计划,进行项目推荐的操作。推荐项目必须与公示名单保持一致。同时从系统中导出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学院拟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版1份),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送至项目管理委员会项目运行部(文化科技园)。

四、学校评审(2023年5月22日-5月31日)

学校项目管理委员会将对项目开展立项评审工作最终确定立项项目。立项项目将在教务处网站、文化科技园孵化器网站(www.cyruc.com)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上级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并在系统内确定立项情况,下达立项通知,启动项目运行。

五、项目申报要求

按照“公开立项、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原则,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创业计划书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创业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申报面向2020、2021、2022级本科生。申报主体为创业团队(一般为3-5人左右,其中1人为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同学联合组队申报。

大训项目团队中应有一人及以上(组长或成员均可)为项目所在学院的学生。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

同一项目禁止通过不同申报单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该项目全部申报资格。学院(系)、书院应统筹大创、大训项目的申报,尽量扩大学生覆盖面,原则上一位同学不能同时担任大创、科研基金项目和大训项目的负责人。

已入选往届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不得申报今年大训项目。

参加学校本科生交换项目到境外高校学习6个月及以上的学生,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六、项目创业导师

项目申报时无需填写创业导师,项目创业导师是在项目获得立项后,由管理委员会项目运行部为立项团队配备创业导师,并安排创业训练课程和相关实践活动。

七、项目实施周期

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均是国家级,项目运行和培养时间为1年,立项学生需充分利用周末、寒暑假及课余时间完成训练计划,不占用课业时间。预期项目结项时间为2024年5月,以结项工作通知为准。

有关项目申报、运行的具体事宜可咨询项目管理委员会项目运行部(文化科技园)。


联系人:姚老师 魏老师

电话:010-62514010

邮箱:cspruc@ruc.edu.cn

教务处 文化科技园

2023年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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