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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04-14

各学院(系)、书院: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本学期将开展2023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适用范围

1. 目前在校学习的20212022级本科生可申请参加本次转专业。按大类招生录取的学生,仅可申请转入所在招生大类之外的专业。

2. 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按照约定不得申请转专业或限制转专业范围。实验班、双学士学位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学生不含强基计划,在项目选拔时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如申请转专业,需先退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 公布接收计划。4月19日前,各接收院(系)在“本科教学一体化信息平台”中的学生管理转专业管理模块,填报转专业接收计划,包括接收人数、接收条件、考核方式、考核时间等信息。经教务处审核将后将在本科教学一体化信息平台的转专业申请模块中向学生发布。

2. 学生申请。4月20日-5月8日,学生通过“本科教学一体化信息平台”中的学籍管理转专业申请模块填报转专业申请;提交申请后打印转专业申请表及学生成绩单(一式两份),交学生所在院(系)、书院。

3. 学生所在院(系)、书院审批。5月811日,学生所在院(系)、书院审核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将由系统推送至接收院(系),纸质版材料一并转交接收院(系)。

4. 接收院(系)考核和审批。5月1219日,接收(系)根据接收计划和申请学生情况,确定并公布初选名单;组织进入初选名单学生考核;在系统中提交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5月24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纸质版材料报送教务处。

5. 结果公布。6月,本科人才培养委员会审议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务处在网站公示本年度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6. 学籍变更。本学期结束前,获批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统一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学生按照转入专业选修下学期课程。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工作规范及过程管理。院(系)、书院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小组,制定转专业细则,组织实施本单位转专业相关工作。转专业考核方式中采用面试考核的,一般应设置至少5名面试评委。接收(系)完成初选工作后应及时告知所有申请人,复试结束后需在转专业系统中录入复试成绩供学生查询。

2. 加强各环节材料管理。各项工作材料需统一保存不少于4年,并明确材料保存负责人。需要保存的材料包括相关会议纪要、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考试试卷、面试记录和(系)、书院提交的名单及申请报告等,通过线上进行面试的还应保留相关视频资料。

3. 加强对学生的权利保障与指导服务。院(系)、书院应做好学生转专业的咨询工作,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回复咨询邮件,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学生完成转专业后,各院(系)应指导学生做好原专业课程认定及新专业选课工作,尤其注意提醒学生需完成本学期在原专业选修的全部课程进入新专业后需要补修的课程;转专业学生不再参加原招生大类专业选择。对于学生对转专业工作具体环节提出的异议,应依据事实及时回应和处理。

请各院(系)、书院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如有疑问可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方式:010-62513533jwc.xxk@ruc.edu.cn

教务处   

2023年4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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