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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简介
2006-12-09

在全国开展教学成果奖励活动是党和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党和国家重视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体现。1994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标志着教学成果奖与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并列,成为我国教育领域中唯一的一项国家级奖励。教学成果奖每4年评一次。其目的在于奖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在教学改革、教学质量、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含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其中重点是本、专科教育的优秀教学成果和在本、专科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教育部从1989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活动,至今共举办过七届。这项工作对于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已经成为高等教育战线的一个品牌。

我校积极参与教学成果奖的组织落实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自教育部开展教学成果奖奖励工作以来,我校共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3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5项,国家级二等奖38项;北京市级教学成果奖159项,其中市级特等奖2项,一等奖76项,北京市级二等奖8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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