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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8年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的通知
2018-06-06

各学院(系):

我校2018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的通知,我校将推荐4名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其中1名可提名参评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评选。

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认真阅读《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相关条款(附件1),严格按申报条件和评选原则的“第十条”、“第十四条” 、“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要求择优推荐、遴选本单位候选人。

2、每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产生后应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3、评审表中近3学年教学工作量按2015-2016学年——2017-2018学年的工作量统计。教学工作量以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为准。应分别由本科教务秘书和研究生教务秘书从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所开课程的列表(具体见备注),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上报。

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四条“申报宝钢优秀教师奖的条件”第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我校要求候选人达到该项条件基础上,必须为本科生开设新生研讨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核心课程,每学年至少完整讲授1门不低于2学分的课程

4、各单位候选人按《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相关条款(附件1)“第五章 评审材料”的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中的相关内容。由本单位领导审查后填写学院(系)综合评价意见,打印一份评审表,在评审表上盖章、签字后连同佐证材料及课程列表附件于2018615之前交教学评估与评价中心,同时评审表的电子版请发到caetl@ruc.edu.cn

5、学校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小组将于6月中下旬召开评审会,评选本校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宝钢教育基金会。

   

特此通知!

 

教务处

教学评估与评价中心

201864

备注:

1、本科教学工作量:候选人2015-2016学年至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共5个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从微人大“教师工作量确认(本科教学)”中查询已授课程列表。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从微人大“全校课程表”中查询已授课程列表,该学期如为合开课的课程请注明候选人实际承担的课时数。

2、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进入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中查询候选人2015-2016学年—2017-2018学年(共6个学期)所授课程列表,如有合开课的课程请注明候选人实际承担的课时数。

 

联系人:教学评估与评价中心 田昕

办公地点:崇德东楼611

联系电话:62511697

 

 奖项简介:宝钢教育奖由宝山钢铁集团公司出资设立,旨在支持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宝钢与教育界的合作与联系,推动企业与学校的共同发展。宝钢教育奖在以若干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为主的全国部分高等院校(以下简称评审学校)和中国科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中国冶金教育学会(以下简称评审单位)设立一定数量的宝钢优秀学生奖和宝钢优秀教师奖名额,每年评颁一次。

宝钢教育奖下设的教师奖项和奖励金额如下:

宝钢优秀教师奖: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

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奖励金额为10万元/人。

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奖励金额为3万元/人。

 

附件:

1 《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宝钢教育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2018年5月11日修订)相关条款

2 《中国人民大学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修订)(2013-2014学年校政字30号)

3 《中国人民大学宝钢优秀教师奖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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