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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中国人民大学“教学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10-16

各学院(系):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教学奖励体系(试行)》(2018-2019学年校政字23号)和《中国人民大学“教学创新奖”评选办法》(2019-2020学年校办字21号)精神,现组织开展首届中国人民大学“教学创新奖”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具有5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教师均可申报。

二、推荐名额和评选数量

推荐至学校的教学创新奖候选人可经由学院(系)择优推荐或学校评审专家委员会提名推荐产生。各学院(系)可向学校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学校评审专家委员会可向学校提名推荐不超过5名候选人。学校评选出的教学创新奖获得者不超过10人。

三、评选条件

申报教师应符合《中国人民大学“教学创新奖”评选办法》(附件1)规定的评选条件。其中,评选条件中近五学年(2015-2016学年至2019-2020学年)教学工作量以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为准。统计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

四、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系)按照评选工作时间安排,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审核、遴选和推荐工作。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情况和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于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对在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停止下一年推荐资格。

时间安排

作内容

作要求

10月16日(周五)

-

11月20日(周五)

① 各学院(系)组织教师申报,并在限额内向学校择优推荐候选人

② 学校组织召开评审专家委员会提名推荐工作会议,确定提名推荐的候选人

各学院(系)应按照《中国人民大学“教学创新奖”评选办法》精神,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审核、遴选和推荐工作。

通过两种方式确定的推荐结果均需经候选人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且在学院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11月23日(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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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周五)

学校相关部门对候选人情况和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12月7日(周一)

-

12月11日(周五)

学校组织召开评审专家委员会会议,确定推荐至学校评选委员会评审的候选人。

   评委结合候选人现场答辩情况、候选人申报材料的审阅情况、学校相关部门对候选人情况的审核结果等进行评审。

12月14日(周一)

-

12月25日(周五)

学校组织召开评选委员会会议,确定评审结果。


12月28日(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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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周五)

学校评选委员会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报相关校领导批准,并报学校校长办公会通报,报学校教育基金会备案。


五、申报材料

(一)《中国人民大学教学创新奖申报表》(附件2,需推荐单位盖章、签字),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为word版及盖章签字后的PDF扫描件。

(二)申报表佐证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申报教师的获奖证书、承担教改项目证明、出版教材和发表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证明、指导的学生获奖证明、教学创新成果的应用和成效证明等。佐证材料需单独装订成一本,带封面和目录,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佐证材料无须提供电子版。

(三)申报人的教学工作量证明材料(需推荐单位盖章、签字),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为盖章签字后的PDF扫描件。

1. 教学工作量证明材料应分别由本科教务秘书和研究生教务秘书从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如有合开课的课程请注明候选人实际承担的课时数。

2. 本科教学工作量:候选人2015-2016学年至2019-2020学年(共10个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从微人大“教师工作量确认(本科教学)”中查询已授课程列表。

3. 研究生教学工作量:从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中查询候选人2015-2016学年—2019-2020学年(共10个学期)所授课程列表。

(四)学院党委需出具关于申报教师的师德师风、思想政治、是否有违纪情况等内容的说明材料(需基层党委盖章、签字),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为盖章签字后的PDF扫描件。

六、其他说明

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奖项评选相关工作,并于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推荐候选人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评价中心(崇德东楼61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aetl@ruc.edu.cn。

联系方式:张老师(62511034)、田老师(62511697)。


附件:

1.中国人民大学“教学创新奖”评选办法

2.中国人民大学教学创新奖申报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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