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鼓励我国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霍英东教育基金会近日启动2021年设立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和推荐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18日
二、申报内容
1.青年科学奖: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全国共资助80项,一等奖每届不超过 5 名,奖金每人为 50 万元;二等奖每届不超过 75 名,奖金每人为 10 万元。
2.教育教学奖: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一等奖每届不超过5名,奖金每人为50万元;二等奖每届不超过75名,奖金每人为10万元。
奖金为获奖者本人所有,同时颁发霍英东教育基金会获奖证书和奖牌。
三、申报名额
我校获得推荐教育教学奖候选人名额为2人,申请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的名额为3名。
为保证申报质量,请各学院按照以下名额要求推荐候选人(不可超报),经学校统一审核筛选后确定申报资格:
类别 | 各学院推荐名额 |
青年科学奖 | 1名 |
教育教学奖 | 1名 |
四、申报要求及条件
(一)青年科学奖
1. 截至2021年4月30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1. 截至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并取得建设成果,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 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个人或所在集体获得过师德师风相关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 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潜心本科教学。近五学年(2016-2017学年至2020-2021学年)承担的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4学时/学年。学生、同行对教育教学工作的评价良好,无突出学生评教意见。若讲授本科课程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 积极从事本科实践教学。指导本科生专业技能提升、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专业及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等。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的各类竞赛及项目获奖,或本人获得优秀指导教师等。
7. 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及教改项目,包括教育教学方法研究、教学内容改进、课程体系改革等,并产生相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或出版教材等。
五、提交申请文件及材料
申报青年科学奖教师需提供:
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七份,经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被推荐人3-5篇代表性论文、著作或教材一套,如被荐人有获得省部级奖励的,须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3.各学院党委须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及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表现进行考核,单位申报清单应由党委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4.单位申报清单(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所有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明德主楼1109,电子版发送至rucxiaoyan@ruc.edu.cn。
申报教育教学奖教师需提供:
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纸质版经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推荐书所需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包括但不限于:
(1)师德师风相关荣誉证明复印件。
(2)2016-2017学年至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工作量证明。
(3)实践教学指导证明复印件(立项证书、获奖证书、网站截图等)
(4)学生及院系教师评价情况相关证明(2016-2017学年至2020-2021学年学生课堂评教意见及同行听课表等)。
(5)教学研究及教改项目证明(立项或结项证明的复印件,若无,则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新闻截图等证明材料)。
(6)本科教学及教改论文、教材等证明(出版教材和著作的版权页复印件、发表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的期刊目录页和文章首页复印件,无需复印整篇文章)。
(7)本科教育教学成果获奖证明、教学类获奖证书等。
(8)本科教育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及同行评价情况证明
(9)科技奖励相关证明复印件(科研著作版权页;发表科研论文的期刊目录页和文章首页,无需复印整篇文章;专利证书;科研项目证明;科技类获奖证书等)。
3. 学院党委需出具关于申报教师的师德师风、思想政治、是否有违纪情况等内容的说明材料(需基层党委盖章、签字),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为盖章签字后的PDF扫描件。
4. 单位申报清单(附件5)需基层党委盖章、签字,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为盖章签字后的PDF扫描件。所有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崇德东楼605,电子版发送至caetl@ruc.edu.cn。
截止提交材料日期:2021年5月18日,逾期不予接收。
经学校审核确定申报资格的教师方可填写正式申报材料,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科研处
2021年5月8日
(科研处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62511037 教务处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251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