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师> 教学奖励>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大华杰出教学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大华杰出教学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06-15

各学院: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大华杰出教学贡献奖”评选办法(修订)》(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大华杰出教学贡献奖”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申报教师为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二、评选和推荐名额

候选人可由学院推荐或学校评审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产生。各学院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学校评审专家委员会每位专家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申报教师应符合《中国人民大学“大华杰出教学贡献奖”评选办法(修订)》(见附件1)规定的评选条件。其中,评选条件中近六学年(2014-2015学年至2019-2020学年)教学工作量以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为准。

四、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大华杰出教学贡献奖”评选办法(修订)》精神,认真组织本单位大华杰出教学贡献奖候选人的申报、遴选和择优推荐工作。

(二)各学院确定推荐的大华杰出教学贡献奖候选人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且在学院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三)学校相关部门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复核,对于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将取消评选资格。对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学校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由教务处报学校教育基金会大华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结果向学校校长办公会通报。最终评选结果将在校内发文通报表彰。

五、申报材料

(一)《中国人民大学“大华杰出教学贡献奖”评审表》(见附件2,需推荐单位盖章、签字),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为word版及盖章签字后的PDF扫描件。

(二)评审表佐证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申报教师的获奖证书、承担教改项目证明、教学成果证明等。佐证材料需单独装订成一本,带封面和目录,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佐证材料无须提供电子版。

(三)申报人的教学工作量证明材料(需推荐单位盖章、签字),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为盖章签字后的PDF扫描件。

1. 教学工作量证明材料应分别由本科教务秘书和研究生教务秘书从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如有合开课的课程请注明候选人实际承担的课时数。

2. 本科教学工作量:候选人2014-2015学年至2019-2020学年(共12个学年)本科教学工作量从微人大“教师工作量确认(本科教学)”中查询已授课程列表。

3. 研究生教学工作量:从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中查询候选人2014-2015学年—2019-2020学年(共12个学期)所授课程列表。

(四)推荐单位党委需出具关于申报教师的师德师风、思想政治、是否有违纪情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需基层党委盖章、签字),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为盖章签字后的PDF扫描件。

六、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和要求

各推荐单位请于7月2日(周四)前,将本单位推荐候选人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评价中心(崇德东楼61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aetl@ruc.edu.cn(纸质材料提交时请提前联系,我处将安排错开大家提交材料的时间,并请在提交材料过程中做好防护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交流与接触)。学校将于7月中上旬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未尽事宜请具体参考《中国人民大学“大华杰出教学贡献奖”评选办法(修订)》。同时,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附件:

1.《中国人民大学“大华杰出教学贡献奖”评选办法(修订)》

2.《中国人民大学“大华杰出教学贡献奖”评审表》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62511697)




教务处

2020年6月15日


学生 教师 校友 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