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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中国人民大学“大华杰出教学贡献奖”的通知
2016-05-25

各学院(系):

2016年,我校教育基金会大华教育基金支持设立“中国人民大学大华杰出贡献奖”。该奖项是我校针对教师个人颁发的校级教学类最高奖项,也是最有份量的奖项。奖项的设立,旨在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推广和宣传教学改革和建设的先进典型,推进教学综合改革,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针对教育教学中的重要基础问题和现实问题,以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进行不懈创新、探索和实践。

该奖项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5人,奖金10万元人民币/人(税前)。

依据《中国人民大学“大华杰出教学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现将本年度该奖项评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

每个学院(系)可推荐一名候选人。

二、候选人基本条件:

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6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20109月之前来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候选人应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实践、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在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体系、课程体系的改革和教学方式、方法的探索实践等方面做出重大的创新性成绩,在校内外产生广泛影响,并为推动学校各项教学改革发挥示范作用。(具体条件见附件第五章)

三、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

1 、各学院(系)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且在学院主页公示一周无异议。

2、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候选人材料,对于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将取消评选资格。

3、学校聘请评审专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和投票。教务处汇总专家投票结果,提交至学校评选委员会。

4、学校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产生评选结果。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教务处报学校教育基金会大华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报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

四、评审材料:

1、学院(系)推荐的候选人须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大华杰出教学贡献奖”评审表》,打印12份由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与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一并上交教务处。

2、评审表中近6学年教学工作量按2010-2011学年——2015-2016学年的工作量统计。教学工作量以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为准。应分别由本科教务秘书和研究生教务秘书从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所开课程的列表(具体见备注),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上报。

3、评审表中“主要事迹”应重点围绕评选条件要求撰写,具体生动,实事求是。

4、候选人材料均应由学院审核,确保无误。若经学校审核有不实之处,将取消候选人评选资格。对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时间安排:

1613日前,学院完成推荐及公示工作,将评审表及佐证材料交教务处质量科,并发《评审表》的电子版到jwc.zlk @ruc.edu.cn

26月下旬,学校审核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召开评选委员会会议。

 

请各学院(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大华杰出教学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525

备注:

1、本科教学工作量:候选人2011-2012学年至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共9个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从微人大“教师工作量确认(本科教学)”中查询已授课程列表。2010-2011学年及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共3个学期)从微人大“全校课程表”中查询已授课程列表,这3个学期如有合开课的课程请注明候选人实际承担的课时数。

2、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进入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中查询候选人2010-2011学年—2015-2016学年(共12个学期)所授课程列表,如有合开课的课程请注明候选人实际承担的课时数。

 

附件1 《中国人民大学“大华杰出教学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

2 《中国人民大学“大华杰出教学贡献奖”评审表》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张老师

办公地点:科研楼B611

电话:51103451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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