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期末成绩录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登录时间
按照本科教学相关规定,任课教师须在本教学班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系统上提交成绩。成绩录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0点至2024年1月14日24点。
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的教师,需在成绩系统开放时间内提交延期录入申请,延期录入结束时间不能填写超过系统规定的截止时间。本次期末成绩延期录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日24点。
二、成绩登录方式
方式一:登录“微人大”,点击“教务”栏目中的“期末成绩登录”进入成绩登录系统。
方式二:登录“微人大”,点击“校务”栏目中的“本科教学一体化信息平台”(https://jw.ruc.edu.cn/Njw2017/index.html),进入平台首页后,通过左侧菜单栏里【学生成绩】-【成绩录入】进入成绩登录系统。
教师在成绩录入前请详细阅读《学生成绩登录操作指南》,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学期成绩录入工作。
三、教师工作量确认
教师提交完班级成绩后,应在本科教学一体化信息平台【教学任务】-【工作量确认】中检查并确认个人本学期工作量,如工作量信息有误,请及时与学院教务秘书联系。
工作量确认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0点至2024年3月3日24点。
按照新版人事系统数据要求,人事系统仅读取教师本人确认的工作量信息。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平时成绩录入
(1)未在学期中使用“平时成绩录入”功能登录平时成绩的教师,可以从“期末成绩录入”中直接输入平时成绩(若有期中考试成绩,请折合计入平时成绩)。
(2)已经使用“平时成绩录入”功能登录平时成绩的教师,需要在期末成绩登录界面上先设置并保存平时和期末成绩所占比例后,回到平时成绩录入界面点击“同步过程成绩”。平时成绩同步完成后,在“期末成绩录入”界面中直接录入期末成绩(详见《学生成绩登录指南》)。
(3)未在学期中使用“平时成绩录入”功能录入平时成绩,但有多次平时成绩需要在系统录入的,可以使用“平时成绩录入”功能录入各项平时成绩后,按照(2)所说的步骤再进入“期末成绩录入”界面录入期末成绩。具体操作请参考《学生成绩登录操作指南》。
2.“保存”与“提交”
在成绩录入过程中,点击“保存”即可将录入的成绩保存在系统中,在保存状态下,成绩可修改,一旦“提交”,学生即可在成绩查询中查看自己的成绩,成绩不可撤回。
3.教学班优秀率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实施办法(修订)》规定,考试试题应科学合理,考试阅卷要严格掌握评分标准。阅卷老师应认真负责,公正科学,防止宽严过度。一个课堂的学生最终成绩应呈正态分布。90分以上的(优秀率)一般不得超过20%,超过30%则整体成绩无法提交。
4.成绩更改
任课教师在录入学生成绩时,务必认真细致,反复核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成绩。成绩提交后,无法撤回。
确因录入错误、试卷批阅有误或试卷加分错误需要更改课程成绩的,应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提出“成绩更改申请”。任课教师应在本科教学一体化信息平台上提交申请后,打印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教务处信息科审核。
如修改平时成绩,需提供平时成绩计分规则及详细更改说明材料;如修改期末成绩,需提供试卷复印件及详细更改说明(缺一不可),试卷复印件中所有分数更改处均需任课教师和试卷复核教师签字(复核教师一般为教研室主任);以上两种情况的更改均须经教研室主任对成绩更改申请进行审核,报主管副院长审批并加盖学院公章。各院系对成绩更改申请审核务必严格把关,材料不全及申请理由不充分的更改申请不予通过。
5.各类缺考原因的说明
因各种原因缺考的考生期末成绩应按缺考处理,教师在录入成绩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缺考原因(在成绩标志下进行选择)。其中,因缓考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应有教务处审批的缓考证明,如有未办理缓考手续或提交了申请但未获得教务处批准的学生,教师在录入其成绩时不能按缓考处理。学生如通过线上成功办理缓考,教师在成绩录入时,学生成绩标识会自动显示为缓考。
6.缓考考试成绩补录
若申请缓考的学生在下学期期初完成缓考考试,教师应在出成绩后一周内通过成绩更改申请界面及时提交学生缓考考试成绩。补录缓考考试成绩时需先将缓考标识去掉才能进行成绩录入。若缓考学生跟着下次班级上课统一考试则由学生重新选课,任课教师不需要再对本次教学班成绩做任何处理。
7.系统学生名单与实际上课学生名单不符
教师在录入成绩时若发现系统中的学生名单与实际上课学生名单有出入,请及时联系开课单位教务秘书解决。
教师在成绩录入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及时找本学院教务秘书解决,学院无法解决的问题请向教务处信息科咨询。
教务处信息科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10-62511357
电子邮件:jwc.xxk@ruc.edu.cn
教务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