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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境外交流学习课程学分认定
2014-03-25

1、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之前,应在所在学院(系)教务科及相关教师的指导下做好境外学习的课程规划,明确境外高校课程与我校课程之间的转换原则和转换关系,从教务处主页下载区下载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计划表》。
2、学生完成境外交流
返校后,在新学期的前6周之内,从教务处主页“下载区”下载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课程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计划表》,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及课程大纲。

3、材料提交至学院教务科办理审批手续。

4、材料提交至学校综合服务大厅(崇德东楼北侧)22号教务处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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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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