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港澳台地区高校合作协议,学校将于近期选拔本科生于2025年秋季赴港澳台地区高校交换学习。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心健康,无不适合在外学习的疾病史,能适应当地的学习和生活。
3.具体交换学习学校名称及相关要求见附件。所报学校应有与申请人主修专业(双学位实验班可视为两个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或项目可提供与学生专业培养方案相近课程,申请前请务必登录对方学校网站查询。
4.学习成绩优良,已修的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全部及格(含重修及格)。GPA 3.0(满绩4.0)及以上且年级专业排名前60%,除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外,若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人数少于项目派出名额,可适当放宽标准。
5.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能适应在外的学习和生活;有足够的经费来源以承担在外学习所需费用。
6.港澳台地区学生不派往生源地项目。
二、选拔流程
1.学生申请
学生在“微人大-教务-本科教学一体化信息平台-境外交流-项目申请”中按系统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网上申请结束后,学生需将以下材料扫描电子版(打包文件命名格式:学院+姓名+主申请学校)于截止日前发至所在学院: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系统内生成打印,务必签字后扫描),语言成绩证明,获奖及科研、社会实践证明。
2.学院审核推荐
学院在“微人大-教务-本科教学一体化信息平台-境外交流-项目管理-学生申请审核”中对本院报名学生进行审核,并对学生的学习能力、身心健康以及思想政治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审核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确保真实,并将学院推荐表(系统内生成打印,由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以及学生其他申请材料于截止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崇德楼东楼603)。
3.学校组织面试
学校将根据选拔要求以及报名学生成绩的年级专业排名等情况,按照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不多于拟派出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学生名单。具体面试安排将于面试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
4.推荐名单公示
学生参与选拔的最终成绩计算方式为:面试成绩*70%+年级专业排名得分(100-100*年级专业排名百分比)*30%。学校将根据学生参与选拔的最终成绩等确定推荐名单,并将名单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2天。
5.推荐名单报送
教务处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报送学校港澳台办公室,后续派出事宜由港澳台办公室通知。
三、时间安排
批次 |
学生申请 |
学生递交电子版材料至学院 |
学院审核推荐 |
学校面试 |
台湾地区高校 |
3月20日下午16时- 3月25日上午9时 |
3月25日 上午10时前 |
3月28日上午11时前 |
4月2日下午 |
港澳地区高校 |
4月3日上午10时- 4月10日下午14时 |
4月10日 下午15时前 |
4月14日上午10时前 |
4月16日下午 |
四、注意事项
1.报名系统中的申请志愿(主志愿)和调剂志愿须为同一批次的项目。
2.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完申请表后,请务必提交,报名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为准。
3.有外语要求的项目,学生网申时必须具备外语成绩,且外语成绩在有效期内(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除外)。向学院递交材料时需提交纸质版语言成绩证明(若无纸质成绩单,可提供网上成绩截屏)。
4.派出时为毕业年级的学生,需确保在不影响正常毕业的情况下报名境外交换学习项目。同时,学生需同所在学院负责交换学习学分转换和毕业手续办理的老师保持沟通,确保境外交换学习期间所选课程可转换为本校课程学分,确保交换学习结束并返校后不影响毕业手续办理。
请登录教务处网站,认真阅读《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赴境外高校学习及专业性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http://jiaowu.ruc.edu.cn/gzzdhome/jxyxgz/b83e754b81ae49e7ae69bcf15a165b02.htm#bot)。
5.学生申请时应仔细研究相关项目要求,并与所在学院做好充分沟通,避免盲目申请。派出名单公示后因学生个人原因放弃(含派出后中途退出)的,学生本科就读期间不得再次申请同类型的校级公派境外学习项目。
五、联系方式
1.项目要求和学生派出事宜:港澳台办公室曹老师,62515293,rucgangaotaiban@163.com
2.学生选拔事宜:教务处薛老师,62511150,ruc_iss@ruc.edu.cn
3.学分转换事宜:教务处姜老师,62511055, jwc.jwk@ruc.edu.cn
附件:选拔本科生于2025年秋季赴港澳台地区高校交换学习学校信息表
教务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