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本人填写 课程注销申请表。
2、准备交换证明材料:若已取得交换学校成绩,请提供交换学校成绩单(复印件);
若尚未取得交换学校成绩,请提供包含交换起止时间及学生姓名的邀请函(复印件)。
3、将有学院确认盖章的所有材料交至学校综合服务大厅(崇德东楼北侧)53号教务处窗口办理。
4、教务处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办理完成。
学生
1、学生本人填写 课程注销申请表。
2、准备交换证明材料:若已取得交换学校成绩,请提供交换学校成绩单(复印件);
若尚未取得交换学校成绩,请提供包含交换起止时间及学生姓名的邀请函(复印件)。
3、将有学院确认盖章的所有材料交至学校综合服务大厅(崇德东楼北侧)53号教务处窗口办理。
4、教务处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