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在出境前两周,提交境外学习计划书(含课程修读清单),所在学院(系)指导教师、本科教学副院长审批,教务处备案;
2)学习过程中,学生如需变更课程修读清单,提交变动申请,所在学院(系)指导教师、本科教学副院长审批,教务处备案;
3)学生回校后的第一个学期前6周内,提交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申请(附成绩单、课程教学大纲的材料),所在学院(系)教秘、本科教学副院长审批,教务处审批。
路径:微人大—校务/教务—本科教学一体化信息平台—境外交流
相关文件:《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赴境外高校学习及专业性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