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 科研与实践> 规章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研究训练学分认定方案(适用于2024级本科生)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研究训练学分认定方案(适用于2024级本科生)
2024-09-09



研究训练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 , 通过组织学生运用科学方法开展科学研究、社会调查及创新创业训练活动,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

研究训练为必修环节,计 2 学分(具体要求参见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本科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达到相应标准的,可认定为完成了研究训练学分,但不得与思政实践课重复认定:

参加中国人民大学“求是学术”品牌研究项目并结项;

(二)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项目并结项;

参加学校组织实施或推荐参评的各级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创业设计竞赛且获奖包括但不限于“创新杯”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

(四)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含各级选拔赛)且获奖;

(五)参加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学术论坛并获奖;

(六)参加学校“进学蓄德”阅读计划系列活动且达到考核标准;

(七)参加学院(系)、书院组织的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新训练项目,独立完成研究报告并获奖;

(八)经学院(系)认定,本科生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期刊范围以《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为准)或其他科研成果;

(九)鼓励本科生早进实验室、科研项目等研究平台,在教师指导下有计划的开展科学研究,并独立完成一篇不少于 5000 字的研究报告(附研究计划及过程性记记录);

(十)参加创新性研究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十一)经学校或学院(系)认定的其他研究训练活动。








教务处对各学院(系)、书院的研究训练学分认定及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各学院(系)负责组织实施学分认定工作,书院给予支持和配合。

研究训练成绩按照学校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相关规定,以合格制(P/F) 形式进行评定。



1.研究训练学分认定工作一般安排在第八学期第三周开始,第八周前结束。学生按照学院)通知要求提交学分认定申请材料后,学院(系)给予成绩评定,按要求在学校教学管理系统中录入成绩。

2.如有学生属于上述“认定范围及标准”中第项的情形,学院)人才培养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负责审定认定结果。学院(系)应向本单位学生公布认定结果并报教务处备案。



3.如有学生属于上述“认定范围及标准”中第项的情形,涉及学校予以认定的,由教务处负责并统一向学生发布。



学生提交的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以及获奖证书、训练过程记录等支撑材料,如出现虚假、捏造、篡改数据、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属实的,研究训练成绩直接评定为“不及格”,并依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理相关规定,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研究训练学分认定的相应材料参照课程期末试卷管理。


学生 教师 校友 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