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书院及各位同学: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4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范围
1. 在读的全日制2022、2023级本科生可申请参加本次转专业。
2.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国家有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应予以退学的;
3)属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但未办理退出手续的。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 公布接收计划及实施细则。4月24日前,学院(系)在“本科教学一体化信息平台”中的“学生管理”—“转专业管理”模块,填报转专业接收计划并上传实施细则,包括接收人数、接收条件、考核方式、考核时间等信息。经教务处审核后将在“本科教学一体化信息平台”的转专业申请模块中向学生发布。
2. 学生申请。4月25日8:00-5月9日17:00,学生通过“本科教学一体化信息平台”中的“学籍信息”—“转专业申请”模块填报转专业申请;提交申请后打印转专业申请表及学生成绩单(一式两份),交学生所在学院(系)、书院。
3. 学生所在学院(系)、书院审批。5月10-17日,学生所在学院(系)、书院审核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并将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将由系统推送至接收院(系),纸质版材料一并转交接收学院(系)。
4. 接收学院(系)考核和审批。5月18-27日,接收学院(系)根据接收计划和实施细则进行审核,确定并公布初选名单并组织接收考核;根据接收考核综合成绩排名和接收计划,确定拟接收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在系统中提交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5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纸质版材料报送教务处。
5. 结果公布。6月,本科人才培养委员会审议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务处在网站公示本年度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6. 学籍变更。本学期结束前,获批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统一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学生按照转入专业选修下学期课程。
各学院(系)、书院应做好学生转专业的咨询工作,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回复咨询邮件,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学生完成转专业后,各学院(系)应指导学生做好原专业课程认定及新专业选课工作,尤其注意提醒学生需完成 本学期在原专业选修的全部课程、进入新专业后需要补修的课程;转专业学生不再参加原招生大类专业选择。对于学生对转专业工作具体环节提出的异议,应依据事实及时回应和处理。
如有疑问可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方式:010-62513533,jwc.xxk@ruc.edu.cn。
教务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