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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2006-12-09

 

一、课堂评估的组织

为及时了解课堂教学情况,提高教学质量,学校每学期对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估。评估工作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全面负责,各院(系)组织安排本院(系)的评估工作。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进行了网络试评,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正式采用网络评估。

 

二、课堂评估的范围

我校教师为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

 

三、学生评估的时间

每学期考试周前三周开始至考试周前结束。

 

四、网络评估的操作过程

1、教务处对评估系统进行学年学期的设置,调整评估问卷的指标内容。

2、评估前,评估系统同步学生选课信息,教务处组织各院(系)对参评课程进行审核。院(系)审核的内容包括核对课程的教学信息,以及关联课程和评估问卷类型。

3、制作《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网络评估手册》以及拟定关于开展学生评估的通知。各院系根据通知内容组织学生召开班会,介绍评估事项,同时发给每位本科生一本《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网络评估手册》,评估手册中详细注明了网络评估流程和注意事项。

4、学生评估。在评估时间段内,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自行登录“数字人大”进行网络评估。学生评估期间,“数字人大”的选课界面挂出评估提示。提示中列明本次评估的起止时间,以及评估匿名性声明,并且提供快速进入评估系统的通道便于学生从选课界面直接进入评估系统。

5、评估期间,各院(系)教务秘书查看本单位教师所开课程的学生评估比率情况。对评估比例偏低的课堂,教务秘书将提醒学生尽快评估。

 

五、学生评估结果及处理

 1、学生评估结束后,教务处统一对评估数据进行核对、计算、统计。

 2、全校的评估结果将在下一学期开学初教师完成上一学期学生成绩的录入后公布。教师和学生可以通过登录数字人大查看。同时教务处印制《中国人民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总册》,发给每个院(系)2本以供备案。

 3、评估期间学生提出的意见与建议通过评估系统反馈给教师本人和相关院系领导。教师可以在评估系统中提交关于学生建议与意见的情况说明。院系领导结合学生建议及教师反馈,对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的核实和研究,采取教学改进措施。对于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方法的问题,院系领导要帮助教师改进,提高教学质量。

 4、各院系对于学生建议与意见的反馈结果需要提交评估系统。提交完成后,评估系统将生成一份《“学生建议与意见”学院反馈情况表》,此表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备案。

 5、教师在评估系统中提交了关于学生建议与意见的情况说明后,该课堂的学生可以通过数字人大登录评估系统查看教师的回复。

 6、每学期学生评估成绩的70%计入该学期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成绩。

 

六、院系评估

 1、各院系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估。院系评估分由教务秘书通过评估系统提交。

 2、院系制定的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若发生变动,须将考核内容和方法告知每一位任课教师,院系的评估成绩要通知任课教师本人。

 3、每学期院系评估成绩以30%计入该学期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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